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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处理系统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1 08:49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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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处理系统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原料处理系统升级项目

迁西县闫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博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东荒峪镇西庄户村、迁西县闫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建设单位为迁西县闫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迁西县东荒峪镇西庄户村、迁西县闫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利用现有厂区土地进行技改,不新增占地。原有生产线和工艺不变,购置颚式破碎机1台、棒磨破碎机2台、振筛机1个、吸铁器2台等设备;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环保等相应设施。项目拟将外购石渣、砂子改为外购废石,自产石渣、砂子用于水泥盖板生产。通过升级改造,提高效率,节约成本。项目已在迁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备案:2412-130227-89-02-761731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本项目主要为上料工序、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物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上料斗设集气罩,三面围挡,前面加料侧安装软帘,顶部加装集气管道及喷雾抑尘设施,上料、转运、破碎、筛分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限值要求

原料储存、装卸均须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禁止露天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路面需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车辆出厂需经过洗车平台清洗,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限值要求

⑵废水: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外排。

⑶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磁性物料、钢棒、沉淀池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

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污泥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废钢棒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可外售钢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的建设与维护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三、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特征污染物颗粒物年排放量为1.056t/a,氟化物0t/a.

202541日—20254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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