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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隆源矿业有限公司精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5 08:34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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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迁西县隆源矿业有限公司精选厂建设项目

迁西县隆源矿业有限公司

河北璟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洒河桥镇大关庄村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21亩(约合14000m2),总建筑面积6750m2。总投资6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本项目设置2条破碎—粗选生产线、2条精选生产线,购置安装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高频振筛、球磨机、磁选机等设备,建设原料车间、破碎车间、磨选车间、干排车间、废料处理车间、皮带走廊、沉淀池、成品库房等,同期配套建设办公楼、配电室、库房、供水和环保等辅助生产设施。本项目年处理铁矿石86.4万吨,低品位粗铁粉26.5万吨,年产品位66%铁精粉60万吨。项目已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冀发改政务备字[2023]204号。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来自物料装卸、储存、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矿石破碎、干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须按环评要求,建设2条破碎—粗选生产线和2条精选生产线,入料口设置三面围挡;物料转运皮带均设置封闭通廊,并在皮带落料处设置收尘装置,项目破碎机、干选等产尘设备均设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各设备入料口、出料口设置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抑尘,各产尘点废气通过引风管路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原料及成品储存在各自封闭库房内,禁止露天转运、堆存;在原料库、成品库均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定期向料堆喷水;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带尘出入;运输车辆车斗采用苫布苫盖,厂区道路全部硬化,生产期间及时清扫、洒水抑尘。排放浓度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

项目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项目设置1座事故池,池体容量须满足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矿浆量,避免事故排放矿浆直接排入厂区外。各池体及危废间、厂房、库房均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⑷固废:主要为尾砂废料、废石、泥饼、废钢球、除尘灰、污泥、废滤袋、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员工生活垃圾。

尾砂废料、废石、泥饼、废钢球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污泥收集后送球磨工序重复利用;废滤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与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储存间建设与日常维护使用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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