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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明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8 08:51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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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天明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迁西县罗家屯镇沙涧村天明页岩砖厂(普通合伙)

唐山正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罗家屯镇沙涧村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土地进行技改,不新增占地。项目更换环保在线监测设施1套,升级改造原料和砖坯系统,新增破碎机、分级机、振筛、滚筛、脱水筛、吸铁器等设备,更新制砖机,扩建沉淀池1个、半成品库1000平方米,绿化厂区环境,配套改造供电、供水、安全等辅助设施。项目以页岩和煤矸石、尾矿砂等一般固废为原料,通过升级改造原料和砖坯系统,增加原料供应,提高产品质量,预计页岩砖年生产规模达到6600万块以上。项目已在迁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备案:2404-130227-89-02-188905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本项目主要为上料工序、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隧道窑焙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以及物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上料斗设集气罩,三面围挡,前面加料侧安装软帘,顶部加装集气管道及喷雾抑尘设施,上料、转运、破碎、筛分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隧道窑产生的烟气通过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唐山市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中颗粒物10mg/m3限值要求。

原料储存、装卸均须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禁止露天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路面需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车辆出厂需经过洗车平台清洗,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3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唐山市砖瓦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唐气领办[2021]15号)对厂区边界颗粒物要求。

⑵废水: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外排。

⑶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废砖、废砖坯、除尘灰、废布袋,废滤布、废铁球、含铁废料、脱硫石膏渣、沉淀池污泥、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

废砖、废砖坯、除尘灰、脱硫石膏渣、沉淀池污泥收集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滤布、废铁球、含铁废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的建设与维护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三、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49.03t/aNOx98.06t/a。特征污染物颗粒物年排放量为13.106t/a,氟化物2.942t/a.

202478日—20247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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