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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协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协立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8 08:50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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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881806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协立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唐山协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金之雨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协立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0万元,建设单位为唐山协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河北迁西经开区东区。本项目租用唐山金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唐山广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引进两条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自协流水生产线设备,采用镀膜钢化玻璃和激光打孔和丝网印刷工艺,年产超白超薄光伏玻璃3000万㎡。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366号。

 

1、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镀膜、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取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委托第三方处置),经215m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加强收集治理措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厂房隔声等措施,金信生产车间南、东、北厂界噪声值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广协生产车间南、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主要为湿式磨边、清洗废水。生产废水依托唐山金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沉循环水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洗车平台废水排入洗车平台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污染物满足迁西经开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202438日至2024314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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