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亨坤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3 09:30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881806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唐山亨坤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唐山天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经济开发区(兴城镇西河南

寨村北开发区一号路南侧)

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2.5万元,建设单位为唐山亨坤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经济开发区 (迁西县兴城镇西河南寨村北开发区一号路南侧)。建筑面积2020平方米,技术研发中心有统一的中央暖通系统、换风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有全面的研发流程、管理流程,购置砂磨机、搅拌磨、离心机、喷雾机、马弗炉、气氛炉、气碎机等从小试到中试成套的粉体加工设备,以及包括场发射扫描电镜SEMXRDICP、马尔文激光粒度仪、比表面测试仪、高频红外碳硫仪、紫外分光光度计、金属颗粒分析仪、电性能测试平 台等各类精密检测仪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21号。

⑴废气:主要为研发过程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烧结产生的废气、气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性能试验过程挥发的氯化氢,检测过程配置溶液挥发的有机废气、样品研磨产生的粉尘。

研发过程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实验室内排放,烧结产生的废气经排气管排出室外,气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实验室内排放,性能试验过程挥发的氯化氢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管排出室外;检测过程配置溶液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箱处理后在楼顶排放,样品研磨产生的粉尘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管排出室外。采取措施后,确保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氯化氢0.2mg/m3、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的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2.0mg/m3。

⑵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须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所有设备均在室内布置等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器皿清洗废水、纯水机浓排水。

实验室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期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经开区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⑷固废:主要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粉末,检测过程中的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试剂、纯水机反渗透膜,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员工生活垃圾等。

 废磷酸铁锂粉末集中收集外售相关单位,废包装材料与纯水机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试剂瓶清洗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试剂、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分别装入耐腐蚀容器中,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202333日至202339

5个工作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