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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滦河松岭段(大黑汀水库周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3 16:06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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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迁西县滦河松岭段(大黑汀水库周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

迁西县汉儿庄镇人民政府

唐山正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洒河桥镇沿滦河(大黑汀水库东岸松岭村至大河山段)

迁西县滦河松岭段(大黑汀水库周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单位为迁西县汉儿庄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主要为迁西县洒河桥镇沿滦河(大黑汀水库东岸松岭村至大河山段)。总投资2966.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8万元,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沿滦河(大黑汀水库周边)凸岸沿线布置生态护岸4.16km,河滨缓冲带3.5ha。生态护岸结构形式为生态护坡+浆砌石挡土墙护脚。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机械车辆废气、施工扬尘、护坡基础开挖和修葺产生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并定期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湿润,确保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车辆、施工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

⑶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在居民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禁止夜间施工;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隔声板;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段、时间,避开敏感点集中地区,确保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土方、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废土方部分回用,部分外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0221223日—202212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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