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迁西县中医院康复医疗中心项目 | 迁西县中医院 | 河北群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唐山市迁西县喜峰南路通盛街路南中兴公寓 |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180.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607万元,项目对位于迁西县喜峰南路通盛街路南中兴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地下一层至地上三层进行改造,作为迁西县中医院康复医疗中心,设有100张病床位,主体工程包括抢救室、换药室、治疗室、病房以及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间、危废间。同时建设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定期投加植物提取除臭剂,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风口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⑵废水:主要来自为医疗废水、生活废水。 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迁西县污水处理厂。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同时满足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氨氢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限值;各项污染物还应满足迁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⑶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设置于密闭间内设备需定期维护、保养。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化验试剂包装瓶(袋)、过期药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污水处理站污泥、 除臭剂废包装桶以及生活垃圾。 除臭剂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 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可防止其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在医疗废物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理;过期药物、化验试剂废包装瓶(袋)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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