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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子碾唐线连接线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5 08:43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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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新庄子碾唐线连接线改建工程

迁西庚水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鑫多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市迁西县新庄子镇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项目总投资372.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单位为迁西庚水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起点位于新庄子碾唐南线道路边缘,沿现状道路向西跨越引滦入唐水渠后,沿学校南侧终点止于迁西县新庄子镇初级中学西侧京秦高速迁西支线通道口处,新建桥梁横跨引滦入唐南北岸。拆除原有道路,翻修道路410.8米,三级公路,路基标准断面宽8.0m,其中包括2×3.25m行车道+2×0.25m路肩石+2×0.5m土路肩。拆除原有一座桥梁,再重新在下游18.4米处建设31.42米跨度小桥一座,其中小桥跨越河流东西两岸。同时建设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喷淋,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加盖苫布,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挡,保证施工扬尘排放浓度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浓度限值。从工厂直接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避免现场搅拌对道路两侧环境的影响,采用机械化摊铺提高速度缩短影响时间,尽量避免中午作业,保证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施工中加强机械维护,提高各类燃油机械的使用效率,降低燃油废气排放量。

⑵废水:主要为雨水、生活污水、洗车废水。

雨水排入雨水沟;生活污水收集后泼洒地面抑尘,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

⑶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高噪声机械配置减振机座等临时降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场界边界设置围挡,设立标识牌控制车辆鸣笛,保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弃土外运填坑铺路。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

加强日常道路管理,在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内加强绿化吸附道路扬尘,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控制塞车现象,严格执行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

⑵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道,排入雨水沟。

⑶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

通过设立标示牌,采取限鸣、限速,加强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在运营各阶段道路交通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丢弃的垃圾。设置警示牌,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可防止其污染环境。

2022715日—20227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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