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881806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白灰产品环保提升改造及输送廊道项目 | 河北津西非金属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正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白庙子乡八里铺村村北) | 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建设单位为河北津西非金属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西区白庙子乡八里铺村村北,白灰产品产量不变,为792000t/a,生产工艺将白灰块经过破碎等工序加工成3mm白灰粉末材料,使用封闭式管道气力输送至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内使用,购置2台破碎机,2台振动给料机,1台振动机,3台斗提给料机,1台布袋除尘器,5台仓泵,封闭式料仓1座(150m3),输送廊道1500m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1〕64号。
| ⑴废气:主要为上料、破碎机、筛分、斗提、石灰粉料仓等落料点产生的废气以及物料转运和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缓冲仓入料口、破碎机入出口、振动筛入出口、斗提机入料口、石灰料仓入料口、车间顶侧面须按照环评要求分别设置集尘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管路引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集中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唐山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 10 项方案的通知》中的《唐山市独立石灰窑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无组织废气,须按照环评要求采取车间密闭、车间顶部及侧面设置吸尘口等措施收集回用。采取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内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表5标准及唐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十大重点工作”工作方案》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最高点要求:0.5mg/m3)。 ⑵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给料机、振动筛、斗提给料机和除尘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须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密闭隔声,风机加装隔声罩、厂房下方实体2米基础墙等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抑尘用水。 生活污水排入津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抑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⑷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除尘灰等。
| 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5日 (5个工作日) |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冀ICP备12020669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