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长城景观大道工程项目 | 迁西县畅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河北金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韩庄大桥至董家口段,三抚线至大岭寨段,铁门关至谎城段,大岭寨至凿子岭段,董家口至铁门关段道路维修,长城风景大道景区修建 |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项目总投资29788.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4.0万元,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项目工程共计75.16km,其中包括:韩庄大桥至董家口段,三抚线至大岭寨段,铁门关至谎城段,大岭寨至凿子岭段,董家口至铁门关段道路维修,长城风景大道景区修建巡查路及内部道路两侧沿线景观提升等。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沥青烟。 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喷淋,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用帆布覆盖,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挡,运输散料车辆设有物料遮盖措施并不得超载,保证施工扬尘排放浓度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浓度限值。从工厂直接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避免现场搅拌对道路两侧环境的影响,采用机械化摊铺提高速度缩短影响时间,尽量避免中午作业,保证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施工中加强机械维护,提高各类燃油机械的使用效率,降低燃油废气排放量。 ⑵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道路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机械冲洗、道路冲洗废水收集后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⑶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高噪声机械配置减振机座等临时降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场界边界设置围挡,设立标识牌控制车辆鸣笛,保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为沥青、弃土、建筑石块及其他建筑垃圾。沥青收集后回收利用;建筑石块收集后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外售处理;部分弃土外运填坑铺路,部分弃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收集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 加强日常道路管理,在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内加强绿化吸附道路扬尘,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控制塞车现象,严格执行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 ⑵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雨水及桥面事故废水。 路面径流通过路面吸收蒸发,全部消耗。桥梁雨水通过泄水渠的方式引入附近河流及排水沟渠内;路面排水主要依靠横坡排至两侧边沟;桥面事故废水排入事故污水应急池。 ⑶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 通过设立标示牌,采取限鸣、限速,加强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在运营各阶段道路交通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丢弃的垃圾。 设置警示牌,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可防止其污染环境。 | 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冀ICP备12020669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