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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飞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9 09:51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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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博飞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项目

迁西县博飞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唐山正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太平寨镇南刘古庄村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房、制砂车间、养护大棚及生产辅助用房。购置破碎机、制砂机、给料机、自动配料搅拌机、叉车等设备,建设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环保、消防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10万立方米。

⑴废气:主要为水泥仓粉尘,鄂破、圆锥破出入料口、振动筛、破碎机、筛分设备产生的粉尘;物料运输、堆存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生产车间未捕集的废气。

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在水泥筒仓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在鄂破、 圆锥破均设集尘罩,筛分机全封闭,通过管道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表1限值要求。

原料须在封闭库房内堆存、装卸,禁止物料露天堆存;原料库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定期进行喷雾抑尘;物料转运须在全封闭皮带通廊中进行。在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平台,防止带尘进出厂区。采取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 13/2167-2020)中表2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洗砂废水通过排水沟渠至沉淀池沉淀后,流入清水池,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⑶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废砌块、沉淀池泥砂,废机油、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

除尘灰、废砌块回用于砌砖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泥砂出售给种植户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油桶。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储存间,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废间的建设与维护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

2021119日—202111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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