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迁西县程通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项目 | 迁西县程通建材有限公司 | 河北昌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迁西县渔户寨乡上尹庄村 | 项目占地面积2666.7m2(折合4亩),主要建筑面积1200m2,其中,建设生产车间400m2、成品库300m2、原料库500m2,购置给料机、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除铁器、压滤机、细沙回收机、制砂机、脱水筛、泥砂过滤机等设备,建设配重砂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供水、环保、消防、安全、道路平整及厂区绿化等附属设施。 | ⑴废气:主要为水泥仓打料废气,破碎产生的废气,上料仓入料、 称重料斗入料、搅拌桶入料、原料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原料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废气。 须按照环评要求在水泥筒仓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在给料机、破碎机、制砂机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在水泥上料仓、称重料斗、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表1限值要求。 原料须在封闭库房内堆存、装卸,禁止物料露天堆存;原料库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定期进行喷雾抑尘;物料转运须在全封闭皮带通廊中进行。在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平台,防止带尘进出厂区。采取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 13/2167-2020)中表2限值要求。 ⑵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筛分废水、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 筛分废水、洗砂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流入清水池,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⑷固废:主要为泥饼、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除铁器收集的废铁和铁粉、脱模剂桶、料渣、不合格品、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 泥饼经压滤机压滤后,运输车直接运走,外售砖厂;除尘灰、料渣和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模剂、废铁和铁粉桶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处理点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废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建设、使用和维护。 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沉淀池等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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