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
迁西县昌合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60万吨铁矿石项目 | 迁西县昌合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玖清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迁西县渔户寨乡擦都岭村村南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23.88亩,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5万元。建设铁矿石处理生产线2条,建设生产车间、仓库、辅助用房等,购置并安装破碎、干选、球磨、压滤等设备。投产后年处理铁矿石60万吨。项目已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233号)。 | ⑴废气:主要为原料、成品、废石、尾矿砂等物料装卸、堆存、转运过程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矿石破碎、筛分、物料中转、干选等工序的颗粒物。 两条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独立运行互不干扰。两条生产线均对破碎、筛分、干选工序及细料仓等产尘点采取封闭处理、设置集气罩和集气管道等措施。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各自配套的两级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生产线配套23米排气筒排放。筛分、干选工序废气及细料仓废气混合后引入各自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生产线配套18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外排颗粒物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限值要求。 将车间和库房进行封闭,原料、成品、尾砂装卸和储存均须在封闭库房内作业,禁止物料露天转运、堆存;入料口设置围挡,库房顶部设置喷淋抑尘装置;物料转运须在全封闭皮带通廊中进行;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带尘出入;厂区道路硬化,生产期间及时清扫、洒水抑尘。采取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尾矿砂压滤废水、铁精粉过滤废水、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 选矿废水、尾矿砂压滤废水和铁精粉过滤废水经管道送至储水池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泼洒抑尘。项目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项目设置事故,池体容量须满足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矿浆量,避免事故排放矿浆直接排入厂区外。各池体及危废间、厂房、库房均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⑷固废:主要为干选废石、尾矿砂、泥饼、除尘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 干选废石、尾矿砂、泥饼、除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处理点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废储存间建设与日常维护使用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 | 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冀ICP备12020669号-1 网站标识码:13022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