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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源利用矿石废料生产砂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8 09:42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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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茂源利用矿石废料生产砂砟项目

迁西县茂源矿石废料加工处理有限公司

河北昌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太平寨镇王家峪村

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22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建设单位为迁西县茂源矿石废料加工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迁西县太平寨镇王家峪村。项目占地58亩,总建筑面积11573平方米,建设原料库房、生产厂房、成品库房及辅助用房。建设制砂砟生产线3条,安装给料、破碎、筛选、洗砂、脱水等各类设备。投产后年产砂砟300万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审投资备字〔2021106号。

 

⑴废气:主要为给料、破碎及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矿石废料的装卸及储存过程的无组织粉尘、车间未收集粉尘、输送机输送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及车辆运输粉尘。

三条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独立运行互不干扰,每条生产线均在给料机、颚破机、锥破机、球磨机等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各产尘点废气汇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生产线配套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同时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要求和《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相关要求。

将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原料库、成品库和生产车间封闭,安装喷淋抑尘装置,落料口与皮带连接处密闭,原料和成品转运在封闭的皮带通廊中进行,设洗车平台,出厂车辆需进行冲洗、苫盖。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同时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3要求和《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相关要求。

⑵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喷淋用水、道路抑尘用水和生活污水。

洗砂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沉淀池内,经泥浆泵打入浓缩罐,通过脱水机处理后清水流入清水池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喷淋用水混入原料不外排。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内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⑷固废:主要为污泥、收尘灰、铁质杂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铁质废油桶。

污泥收集作为原料外售建材厂;收尘灰不落地,直接使用车辆出厂外售;铁质杂质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铁质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废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建设、使用和维护。

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沉淀池等处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20211018日—202110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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