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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高家店铁矿尾矿砂充填采矿空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2 08:51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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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迁西县高家店铁矿尾矿砂充填采矿空区项目

迁西县高家店铁矿

唐山天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三屯营镇西龙湾村北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总投资2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666.7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建设充填站、水泥仓、控制室、变电所等建筑,购置微粉秤、搅拌设备、调浆水泵、斜皮带、渣浆泵、天车等设备。危废间、固废间洗车平台、事故池依托现有工程不再新建。项目建成后年填充采空空间287540立方米。

⑴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和搅拌粉尘。

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在各水泥仓顶部分别安装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在搅拌设备投料口加装挡板,同时配备布袋除尘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过滤,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生产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2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2限值,同时满足《唐山市十项重点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限值。

⑵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将主要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

除尘灰收集后交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为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储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现有危废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使用和维护。

按照环评要求,须对厂区地面硬化处理,生产车间、危废间、充填区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2021722日—20217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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