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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8 15:40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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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项目

河北军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北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

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0万,主要建设专业仓储库房、办公用房等1300平方米,库房铺设防渗层;购置叉车、专用环保运输车、仓库环境监测系统、环保除尘等设备。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收储转运废旧回收物5万吨。

⑴废气:主要为HW06HW08HW09HW12HW49类危险废物挥发的有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硫酸雾、铅尘等铅蓄电池存储废气。

按照环评要求对库房进行封闭处理,出入口设置风幕。采取负压抽气,仓库内有机废气通过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表3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铅蓄电池储存间设独立暂存间,出入口设置风幕,安装负压抽排风系统,硫酸雾和铅尘经排风系统收集并引入湿法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铅蓄电池存储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经开区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同时满足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项目应落实分区防渗要求,仓库、消防砂池、事故池、导流沟、化粪池等区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相应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密闭车间,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实施后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⑷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碱液、电池废液、废劳保品、废棉纱。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碱液、电池废液、废劳保品、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库房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库房的建设和维护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建设与维护。

20210708日至202107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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