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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人民医院医疗康养中心综合服务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5 09:05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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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迁西县人民医院医疗康养中心综合服务楼项目

迁西县人民医院

唐山卓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迁西县长城南路(迁西县人民医院西南侧,县交通局院内(原汽车二队))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位于迁西县人民医院西南侧,县交通局院内(原汽车二队),主要建设医养综合楼、康养服务楼、氧舱、污水处理站等建筑。项目占地面积16.21亩,总建筑面积39070.49平方米,建成后新增康养床位350张,养老床位310张。

⑴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和污水处理站恶臭。

须按照环评要求,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排放限值要求和唐山地方《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中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各水池均采取封闭处理,对臭气进行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中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医养综合楼废水,康养服务楼废水(包括食堂废水),检验中心废水。

医养综合楼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格栅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砂虑、碳滤”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限值要求。

康养服务楼废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限值和迁西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检验中心废水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间建设与维护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⑶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噪声。

须按照环评要求,将污水处理站泵类、风机等置于设备间内,基础加装减震垫;热水锅炉置于锅炉房内,泵类基础减振,风机安消声器,确保各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⑷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次性输液瓶(袋),餐厨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餐厨垃圾密闭暂存,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以上固废暂存场地建设和维护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医疗废物间建设与维护须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清理,直接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2021425日至20214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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