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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龙湖盛景棚户区(城中村)市政道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9 10:06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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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迁西县龙湖盛景棚户区(城中村)市政道路项目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胜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迁西县兴城镇长城路以东、龙兴路以西、林茂东街以南、景忠东街以北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15370.24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110364.93

平方米,位于迁西县龙湖盛景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共包含8条市政道路,具体为紫玉街、青山路、凤凰街西段、文荟街、开明衔、规划五街、规划四路、规划五路,新建道路总长5998.5米,其中:次干路2条(紫玉街和青山路),道路红线宽28米,紫玉街长930米,青山路长1097米;支路6条,凤凰街西段(长931米)道路红线宽20米;其余支路红线宽16米,规划四路长707米,文荟街长544米,开明街长376米,规划五街长683米,规划五路长731米。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路灯照明、桥梁工程、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

1、施工期

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尾气。

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喷淋,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用帆布覆盖,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挡,运输散料车辆设有物料遮盖措施并不得超载,保证施工扬尘排放浓度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浓度限值。从附近拌合站直接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避免现场搅拌对道路两侧环境的影响,采用机械化摊铺提高速度缩短影响时间,尽量避免中午作业,保证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施工中加强机械维护,提高各类燃油机械的使用效率,降低燃油废气排放量。

⑵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管道试压废水。

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只要为职工人员盥洗污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工地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⑶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高噪声机械配置减振机座等临时降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场界边界设置围挡,设立标识牌控制车辆鸣笛,保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队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土方用于回填,在挖出土方的存放过程中设置临时堆场并设置苫盖,建设围堰。待填方过程结束,对堆场进行清理、复原,弃土车辆运输过程中进行苫盖,外运用于填坑铺路。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城市建设监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施工地设置临时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运营期

⑴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

加强日常道路管理,在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内加强绿化吸附道路扬尘,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控制塞车现象,严格执行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

⑵废水:主要来自于路面径流。

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道,通过雨水井收集后经处理排放。

⑶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

通过设立标示牌,采取限鸣、限速,加强道路维护,确保道路在运营各阶段道路交通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丢弃的垃圾。

设置警示牌,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可防止其污染环境

2021419日—20214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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