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正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利用矿山废石废渣生产人工砂砟项目 | 迁西县正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唐山文原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太平寨镇南刘古庄村西南300米 |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建设制砂砟生产线两条,购置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制砂对辊机、脱水机、给料机、制砂机、除铁器、振动筛等主要设备2套,投产后年生产砂砟200万吨。 | ⑴废气:主要为给料、破碎及筛分过程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装卸、转运和车间未被收集的无组织颗粒物;车辆进出场扬尘。 需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在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各产尘点粉尘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过滤,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中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文件中限值要求。 厂区原料库、成品库全封闭处理,定期洒水抑尘,在物料转运和筛分过程中进行喷淋抑尘。工厂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采取措施后确保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中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印发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3号)文件中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喷淋用水、车辆冲洗废水、道路抑尘用水、职工生活污水。 洗砂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 项目应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厂房、原料库、循环水池、沉淀池、卫生厕所、厂区地面等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相应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将产噪设备置于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要求。 ⑷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包括废油桶、废润滑油。 除尘灰、污泥,作为制砖材料外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处理,均不外排。废润滑油使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与废油桶均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危废储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 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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