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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环保喷涂流水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7 09:25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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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蓝翔环保喷涂流水线项目

唐山市蓝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唐山卓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

唐山市蓝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原建有环保设备制造和水处理剂生产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通过环保验收。为扩大生产范围,企业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本工程。工程为扩建项目,在原有厂房内新增喷塑生产线2条、喷漆流水线1条,购置安装抛丸机、喷涂机等设备。建成后年处理加工设备20/套,年处理配件5000件,年清洗反渗透膜1000件。

⑴废气:主要为喷漆自然晾干、固化过程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喷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有机废气共用1套过滤箱过滤+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通知”(唐办发办〔2019〕3号)中限值要求。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限值要求。喷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反渗透膜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废水利用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排放须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制度,重点做好喷漆房、油漆储存间、水池、危废间等位置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⑶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通过将各产噪设备置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减振垫,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回收的塑粉、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除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建材厂。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油渣、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建设与维护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202117日至20211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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