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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固体废料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2 14:48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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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冶金固体废料再利用扩建项目

迁西县津东渣钢加工处理有限公司

河北华睿风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屯营镇东贾庄子村

迁西县津东渣钢加工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三屯营镇东贾庄子村。201986日,取得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227320026699D001Q)。

工程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新建2#生产车间一座,沉淀池一个,购置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机、球磨机等设备,并将现有破碎车间布袋除尘器进行更换。原料库、危废间等生产建筑及办公建筑均依托现有工程,不新建。建成投产后可年处理钢渣30万吨。

⑴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装卸、储存、转运过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钢渣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针对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两条生产线各产尘点安装集气罩,并设置喷雾抑尘及离线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中限值要求。

厂内地面全部硬化,及时洒水降尘、保持清洁,出口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物料存放于全封闭仓库内,禁止露天堆放,在仓库及车间顶部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定期喷淋,物料转运均须在全封闭皮带通廊中进行,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中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车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引入尾矿干排系统,经处理后脱出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

新建生产车间及沉淀池须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防渗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输送机、除尘器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通过将各产噪设备置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减振垫,泵类加装隔声罩,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尾渣及泥饼、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油桶、生活垃圾。

将除尘灰、尾渣及泥饼收集后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依托现有工程,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做好日常维护。

20201222日至202012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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