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金厂峪金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 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华荣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唐山市迁西县金厂峪镇金厂峪村 | 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唐山市迁西县金厂峪镇金厂峪村。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90亩,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硬化道路6千米。建设压滤生产线8套,皮带运输线2条,配套建设压滤机房,办公用房,供水、供电、供暖用房,供水、供电、供暖等辅助设施等。项目利用现有尾矿压滤后,充填采空区、排土场并覆土绿化,回填尾矿400万立方米,生态恢复治理面积760亩。 | 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厂房建设、自卸卡车转运、地形整治、建筑材料运输、装卸时产生的扬尘;各类工程机械车辆尾气。 针对扬尘,通过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对靠近敏感点路段设置硬质围挡,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堆放的土方、裸露的场地等均密闭苫盖,物料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保证厂界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限值要求。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⑵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强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保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⑶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 压滤废水通过管道依次进入现有选矿工艺的沉淀池、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营地不设食堂、浴室等设施,厕所依托现有厂区厕所,不新增生活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蒸发损耗,不外排。 ⑷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 施工废料定时清运至建设监管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金厂峪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废润滑油收集至耐腐蚀容器,暂存于选矿厂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桶暂存于选矿厂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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