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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用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9 10:16     来源: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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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文具用品加工项目

雪奥(迁西)文具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安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

文具用品加工项目地址位于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租赁迁西县亨泰服装有限公司的土地。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厂房、仓储物流厂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购置安装搅拌罐、研磨机、注塑机、吹瓶机等设备,建设液体胶水、墨汁、三印类产品等文具用品生产线3条,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环保、安全、消防等附属设施及厂区道路平整、绿化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液体胶水3000吨,墨汁1500吨,三印类产品(印台、印泥、印油)500吨。

⑴废气:主要有制胶、吹瓶、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破碎、添加辅料、制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食堂油烟,蒸汽发生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

在每个吹瓶机和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引入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处理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表2、表3浓度限值;制胶工序车间加强通风,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表3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破碎车间封闭,在车间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添加辅料工序和制油工序车间加强通风,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设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安装高效低氮燃烧装置和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纯水制备浓水。

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装置制备浓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管网排入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将主要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车间为单层彩钢结构。采取措施后,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桶及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含油棉纱,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

不合格产品和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桶返回厂家重复利用,废包装袋重复利用于生产产品包装,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废储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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