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以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通知》(环评函〔2020〕—125)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并已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5-5668841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环评文件全本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号 |
批复文件全文 |
公示日期 |
迁西县栗乡山村养殖专业合作社栗乡山村2020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详情见附件1) |
2020年8月27日 |
迁审批环审〔2020〕01号 |
详情见附件2 |
2020年8月27日 |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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