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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操作规程(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30 14:47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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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唐政办发[2019]1号)、《唐山市“一港双城”(城镇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唐港城办发[2019]15号)和《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迁政函[2015]8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申请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前,依建设单位申请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建设单位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具备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办理流程

(一)统一受理(即办)。

1.建设单位通过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一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后,受理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向各相关部门推送申请材料。

(二)联合审查( 3个工作日)。

1.各相关单位接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馈同意或整改意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集汇总各部门的反馈意见,需完善整改的,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整改意见通知书;

3.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整改到位后,联合审查相关单位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馈同意意见;10个工作日内(不计入审批时限)未能整改到位的,本次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视为没有通过,须重新申报;

4.结合项目联审实际情况,确需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召开施工图联审联席会议。

(三)集中回复(1个工作日)。

各相关单位联合审查同意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受理窗口送达项目单位。

四、工作原则与分工

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推送机制,联合审查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能明确具体的审查内容和审查材料,并在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同时,施工图联合审查按照超时默许机制运行,联合审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业务,超期未回复,审批管理系统将自动默认回复“同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负责跟踪项目审批工作进展,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的实施、时限的压缩和要件的精简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提供协调服务。

行政审批、国家安全、民政、卫健、体育、消防、公安交警等部门以及燃气、热力、供水、排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履行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

2019年6月20日

 

验收的基本情况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组织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国家安全、教育、体育、民政、卫健、公安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供气、供热、供水、排水、供电、有线及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竣工进行了联合验收,                        日,在建设单位会议室召开了联合验收会议,各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该项目联合验收情况作出验收决定。

 

验收结论

验收组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能,通过审查相关资料,现场核验,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联合验收。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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