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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25 14:23     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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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书;

2.经过专家论证的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3.项目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需达成协议。

办理流程:

1.受理(1个工作日);

2.审核(6个工作日);

3.审批(2个工作日);

4.办结(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15-5668842

监督电话:0315-566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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