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政字〔2024〕1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迁西县关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
迁西县关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力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发展资本市场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依据《唐山市关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修订)》(唐政字〔2024〕39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营造企业上市浓厚氛围
进一步深化县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打造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企业上市工作。深入开展资本市场政策宣讲,加强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的联系对接,深化与专业机构合作,努力为企业提供上市培育、专业培训、投融资对接、投资者教育及宣传培训、多层次资本市场合作等一揽子综合服务。充分利用电视台和网络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企业上市工作,大力营造合力推进企业上市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二、完善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
持续充实完善县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各乡镇(栗乡街道)、经开区和县发改、科工、财政、商促、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和行业优质资源,对照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摸排,遍访企业深层对接,明确上市意愿,于每年2月5日向县政府办公室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意愿企业,做到对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更新、全县总体保有量保持在6家以上。〔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商促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三、梯次推进企业上市进程
各乡镇(栗乡街道)、经开区及各有关部门对列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给予支持。对已确定意向企业,要坚定其上市决心,引导其抓紧选定中介机构,抢抓时间节点,争取早日启动。对已启动上市工作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4个关键阶段给予政策倾斜,为企业顺利上市提供高质量服务。对处于河北证监局辅导期企业,支持其尽快完成整改及辅导验收,督促中介机构高质量编制发行申报材料,争取尽早报审获批。〔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四、落实税收政策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拟上市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
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发布上市后备企业融资需求,组织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对接。实施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迁西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六、完善上市激励政策
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本县企业,分阶段最高补助600万元,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辅导期且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并向沪、深、北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给予100万元补助;企业在交易所上市后,给予5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共计补助600万元,其中: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并通过审核后,给予100万补助;企业在交易所上市后,给予500万元补助。对首次在新三板实现挂牌(基础层)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首次进入创新层的挂牌企业,再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在雄安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30万元。对曾享受上市挂牌补助、转入高层次资本市场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市场层级补助标准补足差额。要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举措,适时调整完善县级补助资金申报标准及流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七、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应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料,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认定。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积极予以支持、配合。对我县上市企业及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资规、行政审批等部门及时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发改、科工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八、实行问题清单责任制
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不明晰、证照不全等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单,由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全力推动解决。对拟上市企业在历史上存在国有股权或集体股权变更、解除挂靠集体企业等情况,确需县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的,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经开区和县级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确需省、市政府出具确认意见的,由县政府和市级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市政府出具确认意见。在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土地、房产、对外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有效解决“瓶颈”问题,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一定程度工作失误或过失,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可以进行容错纠错。〔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九、引导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引导县属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加大改制上市力度,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要推动主业资产上市。引导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通过首发、并购等方式实现境内外上市。推动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和与现有上市公司业态无关联且经营业绩相对稳定的二级及以下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县属国
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十、支持上市挂牌公司高质量发展
各乡镇(栗乡街道)、经开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建立领导联系上市公司工作机制,注重倾听上市公司声音,了解上市公司诉求,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并购重组、再融资,适时分拆上市。以上市公司为龙头,发展产业集群,持续强链补链延链。支持上市挂牌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严格风险管控,遵循市场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十一、防范资本市场各类风险
积极构建打击证券违法非法活动“排查-执法-侦办-检察-审判-处置”全流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司法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乡镇(栗乡街道)、相关县直部门要持续引导域内上市后备企业合规经营,夯实培育基础;加强对域内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公司、中介机构的管理及守法合规教育;定期开展投资者教育,坚决遏制证券违法非法活动和侵害投资者利益行为;在引进外埠上市挂牌公司时,要对迁入公司进行充分评估,严防风险。注册登记机关、税务机关要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对拟迁入的外埠上市挂牌公司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引进上市挂牌公司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迁西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经开区〕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其他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县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申报流程的具体解释、审核及拨付工作。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不享受重复补助。此措施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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