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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2019年市政府部门下放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10:59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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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办发[2019]8号

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同级化、属地化,按照《唐山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唐山市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2018〕第10次)和《唐山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唐政办发〔2019〕第1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下放的3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我县全部予以衔接。为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就下放事项的下放方式、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对口部门主动对接,防止出现权力运行脱节、缺位;加强对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衔接下放事项落实到位,平稳有序开展相关业务。

二、各相关部门对衔接下放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办理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同时,要明确审监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三、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5日内完成衔接下放工作,并根据衔接落实情况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迁西县衔接2019年市政府部门下放3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序号

市级实施主体

市级事项名称

下放决定

县级衔接部门

县级衔接意见

备注

1

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船舶(含船用产品)检验与船员证书核发

全权下放,各县(市、区)实施区域内相关审批

县农业农村局

同意衔接

 

2

市农业农村局

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保密项目审批

全权下放,各县(市、区)实施区域内相关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同意衔接

我县无海洋无法办理此事项,已放置封存清单

3

市行政审批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

全权下放,各县(市、区)实施区域内相关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同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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