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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迁西县2022-2023年采暖季保供洁净煤抽检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14:40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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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政办发〔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迁西县2022-2023采暖季保供洁净煤抽检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迁西县2022-2023采暖季保供洁净煤抽检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洁净煤保供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保障2022-2023年采暖季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保供企业洁净煤质量,确保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仅适用于我县2022-2023年采暖季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保供企业供应的洁净型煤、兰炭和无烟煤。二、基础标准。各乡镇、栗乡街道在验收保供企业提供的洁净煤时,要按照政府采购约定的性质、规格,特别是保供企业所供应的兰炭要符合大料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每个生产批次都必须索要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否则予以拒收。

三、检验标准。洁净型煤执行国家强制标准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中“型煤一号”规定;无烟煤执行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中“无烟一号”规定;兰炭执行GB/T25211-2010《兰炭产品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四、抽样要求。抽样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接收洁净煤的乡镇、栗乡街道共同负责,保供方的每个保供生产批次必须抽样。各乡镇、栗乡街道在接收保供洁净煤时,要第一时间通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管局、乡镇(街道)和保供企业三方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抽样,抽样时记录时间、地点、商品类别(洁净型煤、兰炭、无烟煤)、基数、生产批次、保供企业信息等。

五、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

(一)抽样方法。抽取煤样要按照GB 475或GB\T 19494.1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按移动抽样方法或静止煤抽样方法抽样。

(二)样品数量。现场采样要抽取相同规格同批次的样品不小于10KG,分成两份,一份为检验样,一份为备样,每份样品不小于5KG。

(三)样品加封。送检样品和备样加贴封条并封存严密,封贴上标明抽样单位、保供企业全称、样品品种和生产批次,并加盖所属乡镇、栗乡街道公章(或由保供工作人员签字),由抽样人员和保供企业人员共同签字,注明抽样日期。

(四)样品送检。抽取的样品由县市场监管局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五)备样保存。备样及抽样单等存放在抽样单位(各乡镇、栗乡街道),各乡镇、栗乡街道要专人负责,专门地点存放,并建档立册,保存至2022-2023年采暖季结束。

相关解读:关于《迁西县2022-2023采暖季保供洁净煤抽检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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