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4号
迁西县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方案
为构建运行高效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系,确保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根据《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的通知》(唐资规办〔202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促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实,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机构设置,着力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持续推动建立权责一体、运行高效、监管全覆盖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高标准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强化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有关执法衔接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权责明晰,避免出现执法空档。
三、工作内容
(一)明晰工作职责
1.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辖区巡查计划,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对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应当由乡镇(街道)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对发现的无权管辖的违法事项,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负责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媒体报道、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等途径反映的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处置;负责对上级下发的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核查判定和整改;负责对执法权限内的违法行为查处并整改到位;负责对自然资源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自然资源督察等各类专项行动排查的执法权限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工作;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跨乡镇(街道)区域违法用地案件。对未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继续依法履行查处职责;对发现违法行为属于乡镇(街道)执法权限内的,应及时移送相关乡镇(街道)处理;对上级交办的违法线索、土地和矿产卫片、自然资源督察和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以及复查复核工作;加强对乡镇和街道执法工作的指导,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各类执法争议和问题,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涉及规划违法性认定、地类认定等工作,协助做好破坏耕地鉴定和非法采出矿产品价值、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司法部门职责。立足自身职能,负责有序推进下放事项执法工作衔接,督促各地各单位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更新备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培训,为基层依法依规履职提供有力支撑;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省、市政府通知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编制本级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报县司法局备案。
(二)顺畅高效衔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乡镇(街道)的管理指导,及时解决矛盾问题,确保乡镇(街道)顺利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通过现场案例教学、标准案卷解析、工作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强化指导、解疑释惑,确保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能够顺畅运转。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信息通报渠道,明确专人负责信息联络报送,实现信息共享,遇有重大、典型、疑难案件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沟通,共同分析研判,审慎作出决策,确保案件查处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智慧迁西指挥平台、12345信息平台,逐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实现县乡两级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高效指挥调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理顺执法队伍与有关科室的关系,按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齐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装备,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建设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勇于担当、廉洁行政的执法队伍。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投入,做好执法经费保障。县司法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取得执法证件,组织案卷评查(评审)、执法检查,每年定期组织执法工作考核,提高乡镇(街道)执法业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立足自身工作职能,从上至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确保放权到位。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得继续行使或者变相行使已下放的行政处罚权,避免越权执法。各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承接履职到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责任,因执法空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承接及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整改到位,确保下放工作稳定高效、规范有序完成。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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