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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迁西县落实排水许可制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4:46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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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8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迁西县落实排水许可制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迁西县落实排水许可制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城市排水许可,加强对县城区排水户的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21号令)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建设为引领,着力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县环境治理,解放思想,优化机制,创新举措,增强合力,在建成区推进排水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排水行为,健全污水收集处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画境迁西、经济强县、乐享之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摸底排查,限期整治到位。排查整治范围: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领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证。为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我县成立工作专班,分批次、分区域对城区排水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需办理排水许可证单位台账,并以公告、通知等形式告知排水户限期办理排水许可证,按台账销号,对逾期无故未办理排水许可的,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大队、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

(二)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受理、抄告部门、现场勘验、许可审批、批后监管”的排水许可工作程序,优化中间环节,对特殊情况需办理排水许可的,应简化所需材料,缩短办证时限,有效提升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加强部门联动,实现长效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大队与生态环境、规划等部门间应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监督机制,对排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小餐饮内部污水乱排现象进行管理和整治,对排水许可证办理进行督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新建排水项目进行审核;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对纳入排污企业名录的,负责督导办理排水许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办理排水许可。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优化审批程序并办理排水许可证,将排水许可证办理台账通报有关单位;迁西经管委负责结合属地乡镇,督导经开区内相关企业的排水许可证办理。相关部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和日常管理,采取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机制。对违规排水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纳入备案管理和监管体系,有效遏制私接乱排现象,实现排水许可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卫生健康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舆论宣传,做到依法排水。加强依法排水宣传,提高排水户依法排水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展板、宣传标语、自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依法排水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融媒体中心)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3月5日前)。3月5日前,县行政审批局建立完善排水许可证发放机制,同时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将工作责任分解,成立专门工作组,做好办证相关准备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1年3月6日—3月31日)。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安排专人分批次、分区域对城区排水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办尽办,不留死角,建立台账,下发排水证和整改通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优化排水许可审批流程和中间环节,做好排水许可审批相关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排水许可审批,对出现的特殊状况根据实际研究替代方案,简化所需材料,缩短办证时限,提升审批效率,按时限完成排水许可证办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结合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4月1日—5月31日)。对办理排水许可证工作进行总结,对照台账进行回头看,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强日常监管,实现排水许可长效管理,按时上报省市相关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摸排与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建立台账,完善资料,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编排时间表、任务图,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上级汇报。

(三)强化督导检查。全面落实联合督导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蹲点督查,有效遏制乱排乱放现象发生。

附件:迁西县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工作专班

附件:

迁西县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工作专班

组长:郑宏锋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立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冬梅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员:马立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小飞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樊海燕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投资局局长

高晓华县卫健局副局长

郭忠华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刘彦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雅宾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监控中心主任

赵海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站站长

马前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办负责人

王军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

谢福山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

杨柏友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

赵健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

孙立宝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

韩建平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

周栋县城管执法大队中队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区排水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以公告、通知等形式告知排水户限期办理排水许可证;优化审批程序,将排水许可证办理台账通报有关单位,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宣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保护水环境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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