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政办字〔2020〕44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全力保障在校师生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充分认识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综合协调作用,在“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基础上,深入排查整治全县校园安全防范和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教育管理,严防各类涉校涉生(师)公共安全案(事)件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
1.开展校园内部安全自查。县教育局督导协调教育系统各校(园)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逐项检查校内安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化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加强校内日常安全、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场所和环节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要切实加强雨季汛期校舍的安全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对校舍消防、用电、安全疏散通道、高空坠物等方面进行详细排查,并及时整治到位。按照规范标准加强学校警卫室建设和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应用,认真落实校内值班巡逻巡视制度,加强门禁管理,确保校园安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做好校车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确保行车安全,防止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遗忘学生、幼儿在车内。加大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的违法运营行为,全面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示、设施,切实维护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
3.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标准化和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重点检查食品食材采购与保管、食品加工与制作、餐具清洗与保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安全卫生知识培训、食堂安全卫生检查与管理、食物留样与食物中毒报告等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控、销售严管。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审查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加强安全饮水管理,定期监测水质,净化水质,确保师生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疏通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设施的功能正常有效、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局)
5.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检查,督导学校严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加强学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学校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
6.开展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隐患排查。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学生之间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抓好思想不稳定、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管理,严防引发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深刻吸取近期我市某地发生的学生被打事件教训,切实履行安全法制教育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防校园欺凌工作机制,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训诫制度。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依法处理。(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和学生教育管理
1.扎实推进校园“三防”建设。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确保尽快全面实现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五个达标。坚持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严格校园管理服务人员入职审查,严防品行不端和有心理疾患人员混入校园;足额配置头盔、警棍、防刺服、防刺手套、盾牌、自卫喷雾剂等基本防护器械,加固校园围墙、栅栏设施,根据实际设置防冲撞设施,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提升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的现代化安全防范装备技术水平,确保按时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2.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公安部门要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机制,增加巡逻密度和频次,保护学生儿童安全。按照《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规范》要求,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和教职员工、保安员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确保 “护学岗”设置率全面达标,切实发挥好护学助学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
3.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要健全完善涉校违法犯罪线索摸排、快速出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恶性伤害、欺凌等各类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专案专办;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要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等三同步措施,严防形成诱导效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和排查稳控。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梳理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要全面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非法集资、债务缠身等重点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扎实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
5.强化学生法制安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疏导。要高度重视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自护意识。要督促指导学校,通过专题教育、学科渗透等形式,对所有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法制、健康教育,讲明居家、出行、到校安全事宜,强化防溺水、防火、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规范学生行为,严防发生各类伤害事件和违法犯罪行为。县教育部门要督导协调各学校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家校微信群或校讯通提示、公共平台公众号信息发布等多种形式,督促警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教育看护好孩子;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结合实际构建家校教育合力,指导好家庭教育活动,帮助家长强化亲情教育、感恩教育,融洽亲子关系,不激化家庭矛盾,严防学生发生自杀、自残或离家出走等事件发生。县公安部门要安排民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深入学校指导治安防范工作,通过给学生上专题教育课的形式,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三、行动安排
从2020年8月到2020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和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二)集中攻坚(2020年10月-2020年11月)。持续开展问题隐患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0年12月)。深入分析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履行安全工作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把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遏制事件、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立即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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