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印发《迁西县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6 09:56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迁政办发〔201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迁西县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迁西县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唐山市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严格标准、依法有序的原则,积极推动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各种资源要素配置合理化和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有效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范围和对象

我县辖区和政府驻地镇所辖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村委会。

三、总体规划

从2016年开始,具备条件的村委会,按40%的比例启动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试点工作,到2017年7月底基本完成。结合县政府驻地兴城镇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启动试点工作。

自2017年8月起,全面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到2018年底,全县具备条件的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比例达到70%。其他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同步启动。

到2020年底,县政府驻地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基本完成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其他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稳步推进。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6年7月)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专门成立县政府党组成员果爱宾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2.组建调查小组,全面摸底。对规划区范围内的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照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基本条件进行分类排队,建立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台账。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基本条件:(1)村委会所辖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2)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3)所辖区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4)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社经”“村企”分离,产权关系明确。

3.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实施。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乡镇政府按照“一村一策”原则,有针对性提出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具体工作方案。

(二)开展试点阶段(2016年8月——2017年7月)

1.确定试点单位。根据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台账,按照符合条件村委会总数的30%确定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名单连同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台账报县民政部门备案。

2.积极动员部署。结合本县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3.搞好业务培训。对从事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组织培训,特别是对兴城镇有关村两委干部进行一次法规政策、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使他们掌握开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基本方法,切实保障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依法、积极、稳妥开展。

4.抓好试点工作。所在乡镇要及时组成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试点工作组,入村推动完成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按照乡镇政府提出——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县级政府批准——市民政部门备案的工作流程。以镇政府的名义向县政府提出撤销村委会和设立居委会申请。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做出撤销、居委会设立审核批准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组织民政局、发改局、住建局、规委办、国土局、公安局、农牧局、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评估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下发批复文件,并由民政部门对村委会撤销、居委会设立情况进行备案。镇政府按照县政府批复意见及时做好村委会撤销后续工作,筹备设立居委会。

5.加强居委会建设工作。村委会撤销后,原则上先按“一村一居”的方式划分和建立社区,按照社区居住人口规模予以调整。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推选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居委会组织体系新格局,实现原村民与新居民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8月——2020年6月)

1.推广试点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形成一整套推进措施。

2.实施集中攻坚。针对村情复杂、矛盾纠纷大的村,成立联合工作组,驻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找深层次症结,化解突出问题,制定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及时总结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逐级上报市民政部门。成立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验收评估小组,按照验收标准,逐级组织抽查,了解群众反映,确认工作成效,并适时召开总结会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大对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围绕全县提出的总目标,确定本地的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强化责任意识,集中力量突破难点重点问题。要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明确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主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将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成效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探索创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条件,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与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紧密结合,推动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引导他们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为全面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迁西县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迁西县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果爱宾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永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秀阁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郁学东  县信访局局长

周云鹏  县综治办主任

朱云权  县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陆立军  县委农工委主任科员

赵明利  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张广盈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赵振连  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

李维国  县农牧局主任科员

董进云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新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

刘连举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刘彦英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李连军  县国税局副局长

李广生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杨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邵艳玲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国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魏长桂  县教育局副局长

董 杨  县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赵国红  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田会生  兴城镇镇长

玄立永  旧城乡乡长

刘桂国  白庙子乡乡长

关胜博  栗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秀阁同志兼任。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