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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迁西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09:06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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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政办函〔2015〕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迁西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迁西县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从严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保障公路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唐山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15年治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标准、从严执法,疏堵结合、铁腕治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赢治超工作攻坚战,为营造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市政府要求,到今年年底实现“四个基本消除”,即实现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基本消除、货运源头非法装载基本消除、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基本消除、公路执法“三乱”现象基本消除。

三、重点行动

(一)源头装载专项治理行动。组织交运、公安、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货运源头企业重新进行公示,逐企业进行巡回检查,逐车验证进出场车辆装载情况,并重点检查有无向货运车辆提供虚假磅单及出厂后二次拼装行为。对有违规装载行为的,由县交运局依据《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进行处罚。对县内采石(沙)场、砂石料场、货物分装场、中转站等,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特别是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各乡镇要对已取缔的小采石场、小采沙场等进行严看死守,防止死灰复燃。县交运局要指导钢铁企业、货运车队落实岗位责任制,督导货运源头企业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把住装载关、出厂关、入厂关。

(二)车辆改装专项治理行动。由县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县交运局配合,对上路行驶的“马槽车”、“大排车”等严重改装车辆,一律查扣到固定治超检测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恢复原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县交运、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及非法买卖改装、拼装汽车行为;县公安交警部门、交运货运管理部门要严把车辆准入关和发证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牌照、不发放营运手续;车管所和货运管理部门对全县所有货运车辆全部核查一遍,消除套牌、倒卖车牌、转让运营证等现象。

(三)路查路检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整合县公安、交运等执法队伍,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全天候、全覆盖开展联合执法、综合监管,重点打击短途超载、夜间偷运等行为。进一步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疑似“双超”车辆,由公安交警负责拦截,交运路政部门配合公安交警引导至固定治超检测站。对经检测认定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执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5〕6号)规定,公安交警部门要第一时间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通知书,对违法驾驶员予以记分处罚,符合降级规定的予以降级,并责成车主自行卸载到位;交运部门对车辆所有人超限运输行为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具备从重处罚条件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四)货车绕行避检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县城主城区和地方道路的巡查治理力度。对“双超”车辆绕行固定治超检测站、穿行县城主城区现象,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惩重罚违规车辆,交运、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对“双超”车辆行驶较频繁的境内省道,报请市政府同意后采取设立交警、运管、路政联合检查点方式,组织集中巡查管控。对“双超”车辆绕行的县、乡、村级公路,由相应公路管养单位通过增设“三限”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强管控。

(五)治超执法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由县公安局牵头,成立专案组,强化对固定治超检测站的治安、交通秩序维护,重点打击有组织的“车托”、“黑车队”,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集体闯关、集结车辆恶意阻断交通、组织闲杂人员干扰执法及谩骂、侮辱、欧打治超人员、跟踪尾随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治超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30日前)

制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全县治超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发动,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5年5月1日至6月30日)

确定5、6两个月为集中治超攻坚月。在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五个方面的重点行动,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7月1日至年底)

在集中治超攻坚月打出声威、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行为得到有力遏制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巩固治理成果,遏制“双超”反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将治超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始终保持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道路运输长治久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治超工作责任分工作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县委副书记、县长贾京磊任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治超工作负总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姬保新,副县长周定奎(主持治超全面工作),县公安局政委张明军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牵头,组建路面治超大队(人员构成:县公安交警大队8人、治安大队8人,交运局16人),大队长由张卫星同志兼任,副大队长由尹立东、刘金和、马玉秋同志兼任;路面治超大队在集中治超攻坚月期间,开展不间断执法行动;攻坚月后,每周组织不少于2天的治超执法行动。县交运局负责源头治超工作和固定治超检测站运行管理,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县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县治超办主任作为治超工作的专职联络员,专职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职责,按照“四个干”要求,把治超攻坚行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导落实好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全天候管控,确保治超攻坚行动深入有效开展,确保完成市达目标任务。

(二)强化队伍建设。按市政府要求,抽调县公安局治安及交警40人、交运局45人(路政25人、运政20人)、工商局3人、工信局3人、质监局2人、国土资源局2人、监察局3人、住建局2人组成机动治超队伍,针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治超,并服从市政府统一调动,随时开展跨区域联合行动。

(三)强化责任追究。县监察局、治超办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治超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对因工作组织不力、拖沓推诿而对全县治超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县治超办及各成员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四)强化舆论宣传。在县电台、电视台、《今日栗乡》等媒体播(刊)发治超工作法规、政策,在主干线公路出入口、三屯营固定治超检测站、重点货源企业等重点和关键部位张贴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等,通过设置宣传牌、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治超的目的和意义,为治超攻坚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重点工厂、矿区、货运经营单位指导检查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货运经营者和司机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使治超工作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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