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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关于关闭取缔泰华金矿有限公司 等13家矿山的决定》中关于关闭取缔 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决定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8-07 17:10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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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位于迁西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采矿权人: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227MA0BA08R3F,原采矿证号:C1300002009072120026381,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万吨/年,矿区面积:0.0229平方公里,法定代表人:王起忠。

2021年10月,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7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唐山市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20〕61 号)、《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西县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迁政办字〔2020〕37 号)等文件要求,出台了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泰华金矿有限公司等13家矿山的决定》(迁政字〔2021〕31号)。其中,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位列全县13家关闭取缔矿山。

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法定代表人王起忠于2019年1月8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唐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8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逮捕强制羁押。2024年7月18日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起忠犯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判决如下:被告人王起忠无罪。

在2020年开始的全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标准倒逼整改期间,正值王起忠被逮捕强制羁押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未能向县矿山标准倒逼整改验收组提供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相关手续,且该矿权在合法状态。导致该矿山未能通过验收被关闭取缔。

王起忠被判无罪出来后,多次到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反映:因为其被逮捕强制羁押,才导致矿山采矿证被取缔关闭。而且,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有几百万吨以上储量能够满足政府验收标准。现已做出无罪判决,要求县政府撤销关闭该矿山决定。为此,县政府办公室召开了调度会,本着实事求是纠错的原则,组织县直相关单位按照2021年验收相关文件对该矿山重新进行了验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出具了验收意见。经汇总各验收单位意见,经县政府研究,撤销《关于关闭取缔泰华金矿有限公司等13家矿山的决定》(迁政字〔2021〕31号)中关于关闭取缔迁西洒河桥镇烈马峪村杨树沟铁矿的决定,请贵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

联系人:刘彦君              电话:18000355056

田永明              电话:1893150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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