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要求,司法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现将迁西县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公布如下:
县发展和改革局(包括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包括县体育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档案局、县气象局、国家税务总局迁西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国家保密局(包括县国家密码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三屯营镇人民政府、兴城镇人民政府、洒河桥镇人民政府、太平寨镇人民政府、滦阳镇人民政府、金厂峪镇人民政府、新集镇人民政府、罗家屯镇人民政府、东荒峪镇人民政府、汉儿庄镇人民政府、新庄子镇人民政府、尹庄乡人民政府、东莲花院镇人民政府、白庙子镇人民政府、旧城乡人民政府、渔户寨乡人民政府、上营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
迁西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5日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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