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执法部门:
为做好乡镇和街道赋权有关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5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25〕63号),现对《迁西县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4年版)》)进行调整,将部分下放乡镇和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收回至县直相关执法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县直执法部门收回事项。此次乡镇和街道收回至县直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事项共3项,包括文化旅游领域1项(《清单(2024年版)》第9项)、水利领域2项(《清单(2024年版)》第14、15项,详见附件)。收回的3项行政处罚事项分别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水利局实施。
二、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各相关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培训、衔接、线索移送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各乡镇(街道)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立案但未办结的案件要继续办理至结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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