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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8批)

发布时间:2024-09-13 09:54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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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县区

举报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举报内容

办理状态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迁西县

迁西县罗家屯镇长岭峰村村东200米

SD3D3PD1Z202409090027

2024年9月9日

迁西县罗家屯镇长岭峰村村东迁西县泰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阮志强)没有排污许可证,在清河河边西侧10米左右私自挖坑排放污水,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完成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2024年9月1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迁西县分局和迁西县罗家屯镇等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企业从6月份至今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群众反映的企业“没有排污许可证”问题,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容,该企业应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只需填报排污登记表,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反映的“私自挖坑排放污水”问题,2024年5月2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迁西县分局对迁西县泰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未按照环评要求使用干排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厂区南侧约500米处的水池内,沉淀处理后的废水经清河河道流入滦河,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迁西县分局对迁西县泰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唐环罚决〔2024〕12-10号)。

责令迁西县泰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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