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确保汛期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就做好2022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我县山多、河多、库多、山洪地质灾害点多,历来是全市的防汛重点县之一,防汛压力大、任务重。据县气象局预测,我县今年夏季(6月至8月)平均降水量490~620毫米,较常年(472.9毫米)偏多1~3成;雨季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多雨时段主要在7月中旬到8月上旬,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西北行路径的台风较多,台风登陆北上后我县发生强降水的可能性较大,容易引发暴雨灾害。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防汛抗旱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防汛抗旱战线肩负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布控、群防群控,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机制,全面落实防汛各项措施,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确保我县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分级建立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发现一件、整治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及时整治到位。对主汛期前确实无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建立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
(一)加强对全县水库、塘坝的隐患排查。县水利局和属地乡镇要重点检查水库、塘坝坝体是否安全、溢洪道是否通畅、有无行洪障碍、闸门启闭设施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锈蚀等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要严格按照《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对洪水进行调度,对各类水库要严格按照洪水调度方案控制蓄水,科学调度,留足防洪库容,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库的拦洪、错峰作用;塘坝汛期一律不得蓄水,要空库迎汛。各级各类责任人要加强对水库、塘坝的雨中雨后巡查值守,确保有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消除,坚决杜绝漫坝、溃坝事件发生。
(二)加强行洪河道的隐患排查。县水利局和属地乡镇要重点检查河道是否存在“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排乱放”等影响行洪安全的隐患;要检查堤防是否存在沉陷、塌坑、裂缝等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治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相关乡镇、村和厂矿企业要随时清理河道内废弃物、清除各类行洪障碍物,恢复河道原貌,无法确认影响河道行洪责任主体的,由所在乡镇负责清理到位。各乡镇要检查穿村河道是否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堵塞、侵占河道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各类责任人要加强对河道的雨中雨后巡堤查险,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治。
(三)加强对尾矿库的隐患排查。县应急管理局要重点检查尾矿库是否存在超设计高度和库容超期运行现象;坝体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溢出等安全隐患;排洪系统进水口是否畅通、排洪构筑物是否完好;库区周边是否存在违规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安全行为。督促企业对尾矿库排洪、泄洪设施加强检查、维修和疏浚工作,使其保持畅通状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超量排放尾矿、超期服役、违规扩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进行严密监控,采取必要的临时应急措施,严防出现垮坝事故;对重大危险尾矿库要提前做好周边群众应急疏散准备工作,确保不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
(四)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的隐患排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重点检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和居民区附近的采空区。在主汛期前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采空区特别是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和采空区要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在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志,责成专人巡回监测检查;因地制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灾害发生时人员能够及时妥善转移安置。
(五)加强对城区防洪设施的隐患排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城区的下水道、排水沟渠进行全面检查疏通;对排水沟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地段,抓紧做好清淤工作;对地处低洼地段的机关、学校、居民住宅的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督导相关单位及时清淤疏浚,保证汛期畅通无阻。
(六)加强对中小学校的隐患排查。县教育局要重点检查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有无危房,对距离水库、河道、尾矿库、排土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较近的学校师生加强警惕性教育,提高师生防灾自救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七)加强对危旧房屋的隐患排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乡镇、栗乡街道要重点排查建筑时间长、建设材料差、长时间缺少维修的村(居)民住房,检查建筑物外墙、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裂缝,房屋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沉降、开裂等现象。危旧房屋要落实临时转移点、监护人员、转移责任人员,确保汛期安全、无事故发生。
三、压实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协调配合,密切合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明确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栗乡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工作等,确保辖区汛期安全,以辖区防汛工作的“小安全”保证全县防汛工作的“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二)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全县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并落实整治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制定和实施各类防洪预案和抗旱预案,督导各乡镇(街道)和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协调调度防汛抢险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县气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观测和分析,努力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出现极端天气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推送信息。县水利局负责水库和河道安全检查及水库洪水调度方案执行,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要保证汛期道路和桥梁畅通,负责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的运输和抢险工程车、司机的准备和车辆号定。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铁选企业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采空区、排土场的安全防范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做好中小学校的安全度汛工作,编制专项突发灾害应急预案,强化现场避险演练,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暑期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的安全度汛及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做好城区防汛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所属队伍,做好洪水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单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铁丝、木桩、帐篷、油毡、麻袋、汽油、柴油等防汛物资,做到品种、数量、地点、联系人落实到位。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确保水情、雨情、汛情和防汛指令的及时传递。供电部门要保证防汛抢险用电需要,做好灾害区域损毁电路的及时抢修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坚决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决不允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县防汛办要全面掌握全县防汛抗旱形势,定期通报情况,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登记抢险救援队伍。县防汛办负责协调调度全县防汛抢险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层层组建以青年、基干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总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应组建不少于100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总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乡镇应组建不少于50人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都要组建不少于15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各乡镇、栗乡街道、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培训,强化救援队伍素质,随时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五)强化应急避险转移演练。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把群众避险转移工作作为演练重点,把防范突发暴雨洪水、确保群众安全转移的措施抓实抓细,演练要做到真演实练,坚决避免走过场、搞花架子。通过演练,让指挥人员、各级责任人员和群众等熟练掌握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做到“早预警、方向对、跑得快”。各乡镇、栗乡街道要组织和督促31个山洪灾害村、47个水库头顶库威胁村以及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受尾矿库影响村庄、处于城市低洼易涝区的村庄(小区)开展群众转移避险演练,以上每个村庄(小区)至少开展一次。
(六)加强会商研判。根据天气、汛情、旱情、工情变化,县防汛办要及时组织气象、水利、资规、应急、住建等部门加强趋势会商、汛情会商、旱情会商,充分研判形势,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形成科学处置意见,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七)狠抓临灾紧急处置。当可能发生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状况时,县防汛办要会同县委宣传部、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及时有效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村、到户、到人,确保信息传递无盲区、无死角。遇有强降雨天气时,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在岗在位,各级各类责任人要上岗值守,加强巡查巡护,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准备工作,要提前将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群救援队伍全部在岗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与武警迁西中队沟通对接,实现信息共享,遇有灾情,能够迅速出动,及时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八)严格值班备勤。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全面了解本单位本部门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熟练使用办公设备,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信息收集、预警发布、指令传达和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保障防汛抗旱政令畅通。对防汛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严格落实巡查值守制度,按照巡查规定落实巡查人员、巡查频次,确保巡查到位。出现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汛办。
(九)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成专门督查小组,加大对防汛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要真督、真查、真交办,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迁西县委办公室
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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