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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省迁西县国家地质公园、还乡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09:24     来源:迁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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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0﹞25号)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河北省迁西县国家地质公园、还乡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两个登记单元:河北省迁西县国家地质公园、还乡河,以自然公园保护区划界线、水利部门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结合三调成果、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湿地、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范围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迁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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