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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字〔2022〕第3号
何小全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每个年级配备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16〕4号)文件精神,迁西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迁教字〔2017〕27号),加强我县家庭教育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学校积极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明确孩子健康成长是家庭和学校教育交叠影响的结果。做好教育工作,不仅是学校的责任,更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二是指导家长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帮助家长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帮助家长全面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引导家长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是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同时将家庭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专业培训内容,纳入到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021年,迁西教育局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河北省教育厅关工委组织的家庭指导教师培训。2022年5月18日至5月27日,我局积极组织中小学德育主任、班主任、骨干教师及学生家长参加市教育局开展的“家庭家教家风协同教育”网络公益巡讲活动。目前,我局组建的家庭教育宣讲团拥有40多名成员,定期在全县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同时教育局将加强同妇联、社区之间的协同合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但是受限于资金及师资力量等限制,无法为中小学每个年级配备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只能是由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德育课老师及优秀家长等专兼职结合。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迁西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领导签发:陈立清
联系人及电话:许志强5661297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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