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建议字〔2021〕第4号
王坚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制定生态环境修复方案,恢复治理受损山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0年以前我县矿业秩序较混乱,当时政策是“有水快流”,加之我县矿产资源具有规模小、储量低、分布广的特点,形成较多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2015年原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河北省环境检测院进行卫星影像比对,认定我县责任主体灭失矿山225处。
在2019年、2020年利用上级专项资金对191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进行综合治理的基础上,2021年省市上级部门又下达我县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任务34处。治理任务下达后,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经县政府批准后专门委托技术单位对治理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对需实施治理工程的18处矿山迹地一一编制了综合治理方案,目前已全部通过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下一步,综合治理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将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督导其尽快进场施工,保证按上级要求时限完成全年治理任务,确保遭到严重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修复。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迁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2日
领导签发:王立新
联系人及电话:曹俊杰5625171
抄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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