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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14:43     来源: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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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0〕第12号

缪春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农村学校配备校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强化举措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压实责任。我县历来高度重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勇担责任,明确专人,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协调联动。定期召开由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协调联动,共同查处、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三是深入宣教。组织各校(园)开展“安全教育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利用板报、国旗下讲话、电子显示屏、组织班会等形式,加大道路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四是家校联动。通过发放《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交通安全家长承诺书》、家校微信群等方式,建立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积极落实幼儿园校车配备政策。五是配备校车势在必行。配备校车能有缓解交通压力、减少安全隐患、方便群众等优势,我县农村幼儿入园存在路途远、家长接送不方便、非专用校车和不合格车辆运送学生等问题。六是校车投放有序推进。我县通过深入调研,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和家长承担方式,逐步为乡镇中心园配备校车,第一批将为太平寨镇中心幼儿园、金厂峪镇中心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各配备1辆校车。现处于招投标阶段。七是校车监管同步加强。校车配备运营正常后,我县将依照《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农村学生上学路途远、道路窄、弯路多,且交通工具有限,确实存在诸多不便和安全隐患,为农村学校配备校车将会使学生出行更加安全、便利。我县将积极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校车配备。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领导签发:王锦山

联系人及电话:马学才  0315-561170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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