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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10:25     来源: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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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B)

建议字〔2020〕06号

刘东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管理农村集市的建议”已收悉。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农村集市管理缺失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剖析原因,现就建议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集市现状和工作措施

我县共有农村集贸市场46个,涉及全县18个乡镇和街道。规范管理农村集市,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县政府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城市品位为出发点,采取了相关治理措施。一是印发了《推进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引导食品小摊点进入集中区域经营。主城区已划定六个经营区域,并设置集中经营标识牌。截至目前,进入六个划定区域和冀通商城经营的食品小摊点比例已达到70%以上,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按照方案要求,各乡镇也将逐步统筹

规划,划定集中经营区域,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优化农村集市经营环境。二是健全了管理体系。按照《迁西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落实县乡两级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县乡两级联合执法活动,全面加强了对农村集市的管理。三是强化了协管员管理机制。整合全县所有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资源,并划分基层监管网格,严格“定网格、定人员、定制度、定责任”,做到了监管无盲区,全面夯实了市场监管工作基础。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以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持续了开展“山寨”食品、食品“三小”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化“两证一卡”登记备案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标注、仿冒、三无、伪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强化农村集市的综合管理。一是继续提升县主城区食品小摊点入驻集中区域的经营比例,实行统一备案管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集贸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的作用,加大巡查力度,严查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努力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经营场所食品质量安全、经营秩序规范、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领导签发:王锦山

联系人及电话:马学才  0315-561170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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