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9)第4号
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3153号提案的答复
王志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垃圾分类”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县实际答复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4月1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2019〕—43号)。文件要求,2019年底前,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建成5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示范社区。目前,市政府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我县正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已在城区设置分类垃圾桶(可回收、不可回收)200个,在环潘大库区58个行政村和东莲花乡部分村庄设置分类垃圾桶22730个,引导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全县生活垃圾运送至红峪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实现日产日清。下步,我县将积极开展“生态庭院”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2019年底前农户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5%以上。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领导签发:王锦山
联系人及电话:刘瑞利 0315-5611703
抄 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办单位:迁西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传真:84371700 联系电话:0315-56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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