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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7-09 11:18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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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19)第10号

 

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

 

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县实际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

按照《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工作要求,我县未在实施范围内,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提前着手,起草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正在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二、实行垃圾市场化运作,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全县417个行政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于4月初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市场化”运营。投入1564万元购置大小清运车辆1378辆、洒水车6辆、洗扫车6辆、大小分类垃圾桶、垃圾斗32474个、打捞船2艘。投入2820万元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正常运营。按每100户选聘1名保洁员标准选聘农村保洁员1022名。选聘了深圳市龙吉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唐山超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唐山市洁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运营企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保洁员负责每天将生活垃圾收集至定点摆放的垃圾桶、摆臂斗内,压缩式垃圾车每天定时将垃圾桶、摆臂斗内生活垃圾清运至县红峪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日均清理生活垃圾120余吨。

三、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一是在广播、电视、今日栗乡等新闻媒体开设环境保护专栏、专刊。二是在农村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向村民发放明白卡。三是在教学中引导学生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四是认真落实乡镇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和党员包户管理制度,不断宣传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有关知识。各乡镇还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开展卫生保洁等志愿者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环保意识。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领导签发:王锦山

联系人及电话:刘瑞利    0315-5611703

抄  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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