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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齐思媛)

发布时间:2025-09-10 13:57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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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保管不善,将冀(2024)迁西县不动产权第0019437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思媛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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