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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孟凡凤)

发布时间:2025-07-17 15:56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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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迁字第201300555号房产证,迁国用(2013)第632号土地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凡凤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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