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22 09:31     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30911号宅基地使用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平

2025年4月22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