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王殿喜(已故)所有的位于迁西县清泉里550号的不动产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78.11平方米,地下仓储建筑面积为55.1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迁西房权证私字第0000078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迁国用(2003)第706号,现王贺云(1302271959****6617)、王立新(1302271961****1628)、王立军(1302271963****6633)、王立平(1302271970****6624)来我中心,以上四人承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的继承事宜,经我中心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特作出以下公告:
王贺云、王立新、王立军、王立平为申请的全部法定继承人,现王立新、王立军、王立平三人保证放弃该不动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王贺云继承迁西县清泉里550号的不动产。
对于以上申请事项,我中心现予以公告,期限为90个工作日。如果对该不动产继承有利害关系,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公告期过后,我中心依申请将该不动产登记给继承人王贺云所有。
迁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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